南方日報訊(記者 盧軼 通訊員 岳才軒)近日,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財政廳《關於完善省級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政策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並從2013年起執行,一定五年。這是在廣東進一步促進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大背景下,省級財政對各市縣所提供的財力保障和制度支持。
  根據《意見》,粵東西北12市的縣(市)及惠州、肇慶、江門部分縣(市)從今年起連續5年,上劃省級“四稅”收入增量部分將獲返還;粵東西北新區從設立第二年起連續5年,上劃省級“四稅”收入增量部分專門安排用於新區基礎設施建設。此外對2012年以後獲批的“縣改區”的縣,從成立第二年起,省5年內保留對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待遇不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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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印本頁責編:周選彬  (原標題:廣東:“縣改區”5年內一般性轉移支付待遇不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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